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其中面向贫困大学生招聘的岗位,除应符合上述1-6款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武隆区户籍(含因高考升学户口已迁到高校的人员),经武隆区扶贫办认定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或经武隆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或经武隆区就业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8.其中面向村(社区)干部、本土人才招聘的岗位,除应符合上述1-6款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担任武隆区村(社区)书记、主任3年以上或担任专职干部5年以上的村(社区)干部;
②在武隆区村挂职本土人才或有本土人才任职经历5年以上的村(社区)干部。
上述村(社区)干部、本土人才的任职及任职年限,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审查确认的依据为准。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8)进行专业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岗位设置上,如管理9级以上,均含管理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对要求具备护士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2019、2020、2021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考;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15日9:00至12月17日24:00期间,登录以下网站(网址http://222.178.212.194:4450/wl2020/) ,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登记照(照片为jpg格式,20kb以下)。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0年12月18日18:00时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1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2.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在2020年12月19日17: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收取),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武隆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24日上午9:00时至12月26日早上8:30时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222.178.212.194:4450/wl2020/),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缴费情况一览表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qwl.gov.cn/)上进行公布。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分值均为100分。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12月26日(星期六 ),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等相关信息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请报考人员登陆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qwl.gov.cn/)自行查询。
A类考试类型岗位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与拟招聘岗位人数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B类考试类型岗位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与拟招聘岗位人数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达不到3:1的,可逐一下调比例至可执行的最大竞争比例(最低应不低于2:1)继续执行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四舍五入)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招聘的紧缺人才的,经武隆区人力社保局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至1:1。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qwl.gov.cn/)公布的时间、地点,持本人有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2)。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区人力社保局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报考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竞争比例开展面试。
(三)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通过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qwl.gov.cn/)公布。
A类、B类考试类型岗位的综合面试方式均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A类考试类型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2.B类考试类型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qwl.gov.cn/)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武隆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武隆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前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之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应聘人员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具有相关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7),应聘人员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qwl.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武隆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岗位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武隆区最低服务满3年(其中报考武隆区乡镇人民政府的岗位须在本乡镇最低服务满5年);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本简章由重庆市武隆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1.政策咨询电话
A类岗位:区人力社保局 023-77825998、023-77722036
B类岗位:区卫生健康委 023-77788861
2.网上报名、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7782599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武隆区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x
附件3:武隆区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4:武隆区面向高校贫困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5:武隆区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6: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附件8: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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