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 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优秀卫健人才引进,优化卫健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赴高校提前招聘2021届毕业生1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1届毕业生。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具体详见《乐清市医共体及部分医疗卫生单位赴高校提前招聘2021届医药卫生类毕业生需求表》(附件1),且满足下列条件:
(一)学历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户籍不限);
2、“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及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宁波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4所省内重点建设本科院校和杭州医学院毕业生。上述院校的往届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即参加团中央服务“西部计划”“欠发达地区计划”且报名时仍在服务期间的,可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设点专场招聘学校放宽至该校的独立学院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限报乐清市第五人民医院和乐清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杭州医学院毕业生限报除乐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外的其他所有单位。定向培养医药卫生类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年龄要求:
年龄要求在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信息发布。在乐清市政府网、乐清官方人才网和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以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温州医科大学(面向全国)专场招聘会报名时间、地点:11月28日9:00—12:00在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田径场指定摊位报名。
温州医科大学(面向全国)专场招聘会后,招聘岗位计划数如未足额完成,则视情况赴其他高校继续设点招聘,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网上预报名。符合条件且有岗位意向的报名对象通过《乐清市医共体及部分医疗卫生单位赴高校提前招聘2021届医药卫生类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中的二维码在11月24日17:00之前进行预报名。
(三)现场报名确认。分招聘单位接受现场报名,流程包括:接收简历、现场面谈、接收报名表。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仅网上预报名而未现场确认的对象按放弃资格论处。现场报名需如实填写《乐清市医共体及部分医疗卫生单位赴高校提前招聘2021届医药卫生类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同时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原籍条件报名的考生,须提供有迁出原籍所在地范围记录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二寸证件彩照2张。
3、2021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4、2021届毕业生证明(见附件3)。
(四)考核。各用人单位成立招聘考核工作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进行以专业知识为主的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各用人单位务必在2020 年12月底前完成考核工作。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根据考核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同用人单位同一专业不同岗位代码征得单位和本人同意可调剂。
(六)资格审查。对于报名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本次招聘报名岗位限定为温州或乐清户籍的,落户时间统一截止到2020年11月27日。2021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同一岗位代码考核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七)体检与考察。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同时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和医学院院校录取高考生的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对体检合格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相关文件进行考察,由市卫健局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体检入围对象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违反报名或聘用规定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非乐清户籍的聘用对象须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落户到乐清市。
三、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次录用人员,一律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的聘用合同服务期要满7年以上(不含规范化培训)。未取得相应执业(或从业)资格证书的必须在录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逾期未能取得,聘用单位一律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为保障考生及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确保招聘会正常有序进行,应聘考生须根据疫情防控最新形势,主动及时关注并遵照我市以及各专场招聘会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最新要求,做好配合工作。温州医科大学招聘会专场有关防控要求详见“温医大就业”微信公众号。
(三)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引导和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浙卫发〔2013〕9号)参照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相关政策,对招聘到基层(不包括城市、城关镇和中心镇)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满足文件签订合同要求后,实施学费代偿,学费代偿标准每名本科生4.6万元、专科生2.6万元。
(四)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加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各类处分或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学生,不得报名。
(五)整个招聘过程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市卫生健康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乐清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0577—61528721;
乐清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77—61882273。
监督电话:乐清市纪委市监委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0577—61882210。
乐清官方人才网网站:http://www.yqhr.com.cn/
岗位预报名网站:http://emhmmcisjbqq0v3f.mikecrm.com/a1d1hRc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1:乐清市医共体及部分医疗卫生单位赴高校提前招聘2021届医药卫生类毕业生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乐清市医共体和医疗卫生单位赴高校提前招聘2021届毕业生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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