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中国文联)成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前夕的1949年7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性的文艺家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全国性的产(行)业文学艺术联合会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为正部级单位。
中国文联对各团体会员、文艺工作者和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基本职能,发挥在行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主要工作是引导文艺工作者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表彰奖励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和优秀文艺作品;举办专业文艺节展;组织文艺评奖、文艺评论和学术研究;组织文艺家深入生活,采风创作;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文艺志愿服务;开展文艺专业人才培训;依法维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开展国际民间文化交流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等。中国文联举办的全国性文艺奖项有中国戏剧奖、中国电影金鸡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美术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电视金鹰奖。
欢迎热爱文艺事业,有志于从事文联及文艺家协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积极报考!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中国文联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根据工作需要,中国文联所属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涉及中国文联所属8家事业单位和2家国有独资公司共16个岗位,其中,高校毕业生岗位14个、社会在职人员岗位2个,各招聘岗位简介及具体条件详见《中国文联所属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高校毕业生: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指2019年以来应届毕业至今未与各类单位确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人事)关系;京内生源毕业生指入学前已具有北京常住户口,不含来京院校就读迁入学校集体户。办理聘用手续时,毕业生须按规定提交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
(二)留学人员:
从未就业或出国(境)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回国(境)后尚未就业,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已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留学人员可以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岗位,但应符合岗位所需学历条件和专业要求。其中,非北京常住户口的留学人员只能报考“京外生源”岗位,且同时符合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出国(境)留学1年以上、学成回国(境)2年以内等条件。在外留学期限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境)行程票据等确定。
非北京常住户口的留学人员在京就业落户,受用人单位备案、接收计划申报、个人资格审核等因素影响,此类人员报考时应充分知晓并理解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
(三)社会在职人员:
已参加工作且人事关系、社保关系、个人档案在京,并具有北京常住户口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规守纪。
(五)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吃苦、肯奉献、讲大局,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专业技能。
(七)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人员类别、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各类人员学历及专业认定标准如下: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毕业时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2.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已经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3.符合报考条件的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最高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已经取得相应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社会在职人员以本人获得的国家承认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已经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八)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九)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以电子邮箱系统显示的到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应聘人员应将所需各项材料统一制成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所报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并及时与所报单位电话联系确认收件情况。为便于工作,邮件标题请设置为:“应聘人员姓名+报考单位名称+所报岗位名称”。
请注意: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的应聘人员,不予接受报名。每人只能在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发现报名多个岗位的,按照取消报考资格处理。
3.所需材料:
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各项信息填写完整并经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本人《成绩单》,本人填报并亲笔签名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和招聘单位要求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京内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如为户口卡须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⑵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填报并亲笔签名的《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和招聘单位要求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京内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如为户口卡须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⑶符合报考条件的留学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人《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明在外留学期限的本人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境)行程票据等,本人填报并亲笔签名的《符合报考条件的留学人员报名表》(附件4)和招聘单位要求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具有北京常住户口的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如为户口卡须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⑷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如为户口卡须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如为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人《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与本人所述工作经历及时间相对应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单》,本人填报并亲笔签名的《社会在职人员报名表》(附件5)和招聘单位要求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
4.各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及咨询电话:
⑴中国文联网络文艺传播中心
zgwlwlwycbzxhr@cflac.net,010-64810301;
⑵中国文联文艺志愿服务中心
zgwlwyzyfwzxhr@cflac.net,010-59759287;
⑶《中国艺术报》社
zgysbshr@cflac.net,010-64810369;
⑷中国文联戏剧艺术中心
zgwlxjyszxhr@cflac.net,010-59759525;
⑸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zgwlmsyszxhr@cflac.net,010-59759478;
⑹中国文联舞蹈艺术中心
zgwlwdyszxhr@cflac.net,010-59759679;
⑺中国文联民间文艺艺术中心
zgwlmjwyyszxhr@cflac.net,010-59759615;
⑻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
zgwlsyyszxhr@cflac.net,010-65136130;
⑼中国文联出版社有限公司
zgwlcbsyxgshr@cflac.net,010-85923090;
⑽中国电影出版社有限公司
zgdycbsyxgshr@cflac.net,010-64296643。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和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将以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告知笔试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单独通知。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中国文艺网”公布。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查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通识性、理论性、专业性等知识,不指定教材及参考材料。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实际到场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设置合格分数线的岗位,仅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进行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低于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按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天,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等原因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不再递补。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面试人员进行专业测试,组织专业测试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相应调整为1:8。
(五)体检、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核算规则为:笔试占40%、面试占60%;组织专业测试的岗位,笔试占40%、面试占40%、专业测试占20%。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综合素质等情况,并按有关规定严格查核本人人事档案,对人事档案严重存疑、涉嫌造假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综合考生考试成绩、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经招聘单位研究,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文艺网”对各招聘岗位拟聘人选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新聘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高校毕业生、留学人员试用期为一年,社会在职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要在《报名表》中注明常用手机号码,并在招聘期间确保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二)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确定自愿退出,要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说明,以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凡自愿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须按照招聘单位提供的制式文本,书面签署《自愿放弃声明》。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各项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应聘资格。
六、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公开招聘过程中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
(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三)监督电话:010-59759295。
本公告由中国文联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国文联人事部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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