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属单位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注:参照《公务员法》第74条规定,与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相应关系应当回避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伍佑街道城管队员2名。报名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工资待遇参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根据月度和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另缴纳社保、公积金。
2、区审计中心工程审计人员1名。报名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执业资格,具有3年以上工程造价、预算、审计等岗位工作经历。工资待遇参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根据月度和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另缴纳社保、公积金。
备注:
1、所有岗位招聘人员性质均为非在编人员,与盐城市城南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街道委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2、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的学历,要求的专业指岗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专业,具体分类参照《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2月2日-2021年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6号楼1110室。
2、联系电话:辅先生、卞女士,0515-68036021; 0515-86669919。
3、报名材料: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1月内)1寸免冠蓝底正面彩照3张;
(2)招聘报名表(附件1)并签名,一式三份;
(3)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证书查询电子档案。
(5)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岗位证明和参加社保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6)人岗相适度评价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考生须如实提供报名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如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招聘程序
1、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或个人综合文字能力。满分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70分。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2、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如出现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等情况,根据笔试从高到低递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人岗相适度评价。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对照岗位要求,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个人提供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主要工作成果、职称、职业资格等证明材料,通过面谈和集体讨论的形式,分档确定人岗相适度评价得分。满分100分。
4、体检考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人岗相适度评价得分*30%,采用百分制形式计算。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岗位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面试成绩亦相同,取人岗相适度得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等情况,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5、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收到问题反映,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需认真阅读并签署《盐城市城南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2)。报名和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报名和考试前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考生,以及从事高风险行业工作的考生,还须主动出示报名和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令及时调整。
五、聘用
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到用人单位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盐南高新区纪工委:0515-88116156。
七、附则
本公告解释权归盐城市城南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所有。
盐城市城南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日
附件:
1.盐城市城南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盐城市城南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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