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植物保护研究所创建于1954年,隶属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为农业农村部主管下的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环植所主要从事热带作物病虫害监测与控制、农业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生态循环农业、环境影响评价与风险分析等基础与应用基础及应用技术研究。建所以来,先后主持和参与各类科研项目500余项,获得国家和省部级以上成果100余项。
为实现“人才强所”战略,优化我所人才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1年硕士及以下岗位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下人员岗位4个(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 热爱农业科研事业,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 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 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5. 失信被执行人;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招聘单位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名时间:2021年2月23日9:00至3月5日17:00。具体步骤和要求如下:
1.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841)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2. 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蓝底)。
3.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后上传。请注意不得改动表格格式。
4. 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5.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6.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在编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开具同意报考证明。
9.各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以电子图片的形式通过报名系统上传,并点击提交。
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有关当事人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所网站和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职位数的比例为:本科学历岗位不低于5:1、硕士研究生岗位不低于3:1,达到比例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根据公告要求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确定,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 笔试
(1)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以实际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要测试科目,兼有公共基础科目内容。
(3)笔试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面试
入围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列为入围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参加考察与体检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入围考察人选。
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由我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竞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公示
将拟聘人选信息在本单位网站发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七)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上报审批。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如存在伪造、涂改证件及证明材料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 原则上在应聘岗位确认后,不得更改报名岗位;如所报考岗位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报其他岗位。
3. 应聘人员报名后,请注意留意招聘单位网站信息。
报考联系电话:0898-66969300
监督电话:0898―66969211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0 6675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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