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所属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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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所属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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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遴选所属参公单位(怀化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人数

1.食品药品稽查岗位2名;

2.综合文秘岗位1名。

二、遴选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科员级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三、遴选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1982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要求:

2020军队文职

(1)食品药品稽查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食品检验与生物类、药学类、化工与制药类、临床医学类专业。

(2)综合文秘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2年以上文字综合工作经历。

专业类别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6.身体健康。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公告

面向社会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至9月8日。

2.报名地点: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城东新区船林路)。

3.咨询电话:0745-2852938。

4.报名要求:

(1)报考者下载《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所属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材料。

(3)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照2张(含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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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所在单位出具的报考者已完成最低服务年限或无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证明、并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属实。

(6)报考文字综合岗位的,还需提供2年以上文字综合工作经历证明,并附2篇以上本人独立撰写的领导讲话材料、调研文章或在《怀化日报》、《新怀化》等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文章。

(三)资格审查

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负责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考者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1.笔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5。笔试主要测试:食品药品稽查岗位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综合文秘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工作需要,经单位申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遴选计划。

2.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出现放弃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即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遴选资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出现放弃人选时,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如果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经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后确定拟遴选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试用与转任

公示无异议后,拟遴选对象试用期3个月,由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拟遴选对象所在单位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他事项

1.调入人员的行政职级按报名时的行政职级确认,在遴选过程中晋升的职级不予认可。

2.参加公开遴选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公开遴选过程中,报考人员如被其他单位公开遴选确定为拟遴选对象(从公开遴选拟遴选对象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报告,并终止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其他未尽事宜,由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文件规定,“市(州)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本次公开遴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45-2855538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

附件: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所属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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