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进入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计划的补充通知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初审、复审)、组织面试、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责任心强;
(二)中国语言文学类或新闻传播学类1名,计算机类1名;
(三)本科及以上文凭;
(四)温州市区(指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或洞头区)户籍;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方法与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21日24时止。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发送至69978367@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公开招聘+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码”),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按序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pdf”,文件总大小控制在20M以内):
(1)《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初审
1.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在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参加面试。
2.如报名岗位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组织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资格复审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
1.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复印件和2寸近期照片3张到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6号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26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予以安排体检。
2.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等额递补。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
1.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合同试用期3个月。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示结束30天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编外工作人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保险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由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告发布一年内,聘用单位出现编外岗位空缺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综合比选后进行补员。
2.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3.凡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均视为同意该招聘公告所列之全部内容,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对招聘过程及结果保留解释权。
4.应聘咨询电话:0577-88536203、88501928。
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1年5月14日
附件:温州市瓯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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