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校对《文山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补充公告如下:
1.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文山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资格审查环节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书原件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以及2021年8月前可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3.其他招聘事宜以 原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文 山 学 院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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