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编外人员。
一、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年龄 | 人数 | 其他资格要求及条件 |
1 | 防保科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其他相关医学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 以下 | 1 | 1.2021、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要求具有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3.主要从事精神病人、肺结核病人管理、随访及防保科其他工作,男士优先。 |
招聘岗位应聘上述岗位人员必须思想品德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感强,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为编外用工方式。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1月17日—2022年1月21日。
2.报名办法:报名方式有三种,可任选一种方式报名。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邮寄至宁波大榭开发区医院办公室,地址:宁波大榭开发区兴岛南路292号(邮编:315812);
(2)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E-mail至邮箱(dxyybgs@163.com),投递简历时请注明应聘岗位。
(3)报名人员可到宁波大榭开发区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
3.应聘所需提交材料:
(1)《宁波大榭开发区医院(浙大一院北仑分院大榭院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
(3)荣誉证书复印件。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宁波大榭开发区医院人事科电话通知,告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6.资格复审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中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试岗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面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试岗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试岗。试岗主要测试报考者临床应变能力、实际工作能力,并对试岗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一定考核。试岗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试岗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试岗的,视作放弃面试、试岗。
4.成绩
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因体检或试岗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1.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
2.2020年大学毕业生和2021年应届生,要求在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从业)资格的,否则解除劳动关系;
3.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大榭开发区兴岛南路292号;邮编:315812;邮箱:dxyybgs@163.com。
联系电话:0574-56216580,56216574;传真:0574-56216574;联系人:林老师,陈老师。
宁波大榭开发区医院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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