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区范围内公开选拔部分区属国有企业副职领导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区属国有企业副职领导人员共9名,具体如下:
(一)芜湖市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名(含主持工作1名);
(二)芜湖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名(含主持工作1名);
(三)芜湖市鸠江智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名(含主持工作1名);
(四)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五)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六)芜湖融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选拔范围
(一)副总经理3名(主持工作):在全区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副科级领导或国有企业相当副科级领导人员中选拔。
(二)副总经理6名:在全区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事业人员,镇街、区直部门和区属国有企业聘用人员,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选拔。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素质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副总经理3名(主持工作)
(1)年龄一般为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到2022年2月,即1972年2月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2)担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或国有企业相当副科级领导职务两年及以上;
(3)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副总经理6名
(1)年龄一般为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到2022年2月,即1977年2月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2)一般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岗位要求专业条件或非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但有相关工作经历累计5年及以上(需相关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3)在我区工作累计5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2月);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拔: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列为选拔对象的。
四、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鸠江先锋网”(http://jj.whxf.gov.cn/)上公开发布。
(二)报名推荐
本次公开选拔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报名人员提出申请并报所在单位(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需镇街党委、党工委同意,事业单位人员需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同意后报名。镇街、区直部门和国有企业要积极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报名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伪造虚假报考材料。一经查实,有关情况将通报报名人员所在单位,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
(1)报名人员登录鸠江先锋网,对照公告中所规定的公开选拔范围、资格条件等,填报《鸠江区公开选拔区属国有企业副职领导人员报名表》(附件1)。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各镇街党(工)委、区直相关部门党组(党委)和国有企业,根据选拔报名范围和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对每位报名人员填写的《鸠江区公开选拔区属国有企业副职领导人员报名表》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a.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正反面);b.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c.个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d.《鸠江区公开选拔区属国有企业副职领导人员报名表》1份;e.本人手写竞职岗位材料1份(重点对自身工作经历、优势特长、主要业绩、熟悉领域以及针对所报岗位的认识和今后发展思路等进行客观、全面的展示);f.若非岗位要求专业人员由相关单位出具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累计5年及以上工作证明。
报名时间:2022年2月15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正常工作日时间)。
报名地点:区财政局(国资委)203办公室(联系人:
陈芳 联系电话:5863653)。
(三)资格审核
区财政局(国资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凡在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时间截止和资格审核后,确认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需达到3:1;未达到3:1的职位,由区财政局(国资委)根据实际需要,在征得报名人员同意后,进行调剂安排。
(四)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统一组织实施,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比选
根据能力测试成绩,结合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和本人手写竞职岗位材料等进行综合比选,按照比公开选拔岗位计划数多1名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国资委)等部门组成专项考察组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报告。考察对象不符合选拔条件或主动放弃选拔资格的,按综合比选情况在报考人员中依次替补。
(七)研究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区委组织部和区财政局(国资委)提交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拟选拔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反映有问题,经调查核实影响选拔的,取消资格。
(八)有关待遇
本次公开选拔职位均实行试用期,时间为一年,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按照规定办理正式聘任手续。试用期内,工资待遇享受所在区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待遇,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差额部分由所在区属国有企业补齐)等仍保留在原单位。
(九)择优选拔中层干部
区财政局(国资委)根据参加本次公开选拔人员综合比选成绩和考察情况等建立区属国有企业中层干部后备人员库,结合区属国有企业工作需求,从后备干部库中择优选拔区属国有企业中层干部若干名。
五、有关要求
公开选拔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在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选拔纪律的选拔对象,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对违反选拔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区财政局(国资委)0553-5863653
区委组织部0553-5864102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0553-5946355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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