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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为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国有企业,现因需要拓展钢结构与环境检测业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要求
岗位 | 数量 | 性别 | 户籍 要求 | 岗位要求 |
检测员 1 | 2 | 不限 | 余姚市户籍 | 1、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建设工程结构检测及建设工程钢结构检测证书; 3、能从事登高作业(建议男性); 4、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检测员 2 | 1 | 不限 | 余姚市户籍 | 1、大专及以上学历,环境检测及相关专业; 2、能从事登高作业; 3、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会计人员 | 1 | 不限 | 余姚市户籍 | 1、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 2、具有5年及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3、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二、报名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除符合所应聘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较强的组织观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恪守职业道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应的专业、学历及技能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必须与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相符;
(五)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行为。
三、招聘人员性质
聘用人员为国有企业在编合同制员工,薪酬待遇按照公司制定的薪酬制度标准执行。
四、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工作通过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录用的方式进行。
六、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本次招聘公告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6日-4月12日,报名时间为4月13-4月15日(4月15日24:00截止),以投递时间为准。
(二)接受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填写《余姚市姚州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投递至313273866@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岗位+姓名”,如“会计人员+张三”。请在附件中提供报名表(需附上近期免冠1寸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学信网认证报告、职业资格证书(以岗位要求内所需证书为准)、符合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对应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等资料扫描件。
(三)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由浙江省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另行通知本人,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并由第三方告知其考试有关事项。
(四)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淘汰。各岗位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余姚人才网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因本人原因放弃面试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由面试评委组对面试者答辩情况进行现场打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3、考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相等时,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余姚人才网公布。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未按体检项目进行体检的同样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因在体检中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产生的缺位,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者淘汰,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试用期三个月,享受公司规定的相关待遇。新招聘人员自市国资办备案起一年内,因个人原因离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可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拟聘用的在职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享受公司规定相关待遇。享受公司规定待遇标准执行。录用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其他说明
1、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完全符合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防疫标准,凡不能出示健康码绿码,或绿码者有相关症状且无法在考试前排除疫情风险的,招聘单位有权拒绝其参加考试。同时,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3、本次报名相关资料概不退还。
咨询电话(限工作时间):
谢老师0574-88018469
朱老师0574-87327162
余姚市姚州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六日
附件:余姚市姚州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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